第两百六十六章 南罗


小说:无限进化  作者:楚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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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夜叉王吞过神仙佛陀,也曾吞过妖魔鬼怪,吞过异能者,更吞过亲弟弟卢俊雄!
  它本就百无禁忌,特别是当受到另一股意志控制之时,它更有着超脱一切的决心,没有半点忌讳,吞噬异能能百分百的发挥出来!
  在幻想世界莫名遥远的木子星上,夜叉王再次露出獠牙,吞下了一尊比它强大多的地仙!
  这是现实对幻想的进击!
  假如没有“圣人”本体之助,以小吞大,它这么做就是在找死。
  但是,它背后毕竟站着一位伟大的。那是一尊即使在星际联邦,也能称为伟大的圣人!
  甚至,它源于现实,来自现实,本身就代表着真实不虚。
  即使面对高等星辰上的土著,即使受到高等星辰意志的排斥,它依旧是真实不虚的“气运之子”!
  土著世界的意志在排斥他,基于现实,却有另一股冥冥大力加持到它身上!
  每一个从现实到幻想的个体,固然是入侵者,是偷渡者,要经受重重劫难,却终会因祸得福,个个都是主角、重要配角!
  若非如此,在后路被断后,凌歧的本体,又岂会反而加大对它的援助!
  片刻时间,夜叉王神隆起的肚皮,就逐渐变得平坦。
  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,在特定的需求之下,因为真实对幻想的压制,就那么顺利的完成!
  随着慕枫的死亡,笼罩整个镇守府的法域也渐渐消散,一男一女两位地仙再次出现,却双双只剩躯壳。
  他们都死了,意识消散!
  圣人出手,即便轻如微风,又岂是区区地仙能够抗衡!
  夜叉王神被嚼烂的脑袋,已经重新长了出来。
  它还带着墨绿色的血丝,让那恐怖的夜叉王真身,看起来更显狰狞。
  它平静的张开血盆大口,一口一个,将地仙之尸捡起吞掉,生冷不忌,没有浪费。
  “地仙?”
  “如此地仙,也只是名字相似,层次相当罢了。”
  稍微感受了一下,凌歧就发现,这些天人族的地仙,和他以往所遇到的那些,还真有很大的不同。
  综合来看,天人族的仙,虽然战力更强,但实在不像是仙。
  当然,放到大宇宙的环境中,评定一个体系的强弱,战斗力是很重要的判断方式,或许也是唯一被普遍公认的评判方式。
  同样的仙人,天人族所属,显然强过大部分位面的同阶仙人!
  群英荟萃之地,能偏安一隅的,当然也得有一手绝活。
  不过,就算这不像是地仙的地仙再厉害,又有什么关系。
  反正对于圣人,只要不是同样的圣人,再厉害的仙,也是蝼蚁!
  况且一万个世界,有一万种进化方式,或许有强弱之别,却很难高下之分,因为不到终点,就都不算高。
  至于是天人族,还是鸟人族,还是蝼蚁族,其实都一样。
  就像现在,吃在嘴里,除了比一般的地仙能提供更多五成左右的能量,天人族的地仙,味道也不会更特别。
  消化完两尊地仙,气势稍有增长的夜叉王神再次化为人形,这次却变成了一名俊秀青年,是曾经的“本来面目”。
  不知为何,夜叉王神新生的意识,虽然也可谓百无禁忌,却似乎一直在回避这个外形,从来不会变回这幅模样。
  现在换成凌歧本人操纵夜叉王神的身体,自不惮于此。
  一步步走出了已经变成一片死地的镇守府,凌歧开始计算,自己借着夜叉王神的身体,这次究竟能得到什么。
  圣人出手,岂能无的放矢,没有斩获!
  数日后,天南郡溟蛇谷附近的通溟镇沦为鬼蜮的事情,已经传遍了整个南泽国。
  蚁族、多罗族,乃至魅族、幻族、更远处的冥族,但凡和通溟镇有牵扯的,都在瞬间将目光聚焦到了那片死地!
  特别是蚁族蚁皇——司,甚至亲到场,誓要斩杀那灭绝人性的凶徒。
  而此刻,那行凶之人,却早已经到了数万里外,横跨半郡,来到了郡城、南罗城!
  东罗、南罗、西罗、北罗,分别是南泽国天南等四郡的郡城,亦是多罗族插手除王城所在天府之地外其余几郡的重要触手!
  南泽国八郡,唯有三郡几乎完全脱离了王族的掌控,其余即便是天南这等边陲之郡,多罗王族对其掌控力度也是不弱,南罗城在其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。
  南罗城中,一座座浮空楼阁林立,整个城市,仿佛是一座梦幻的堡垒,层层堆叠,郡守府位于最中央、最高处的位置,仿佛一座宝塔的塔尖。
  此城虽然只是天南郡的郡城,可因为地处要冲,又经过王族多年的经营,却也有着几分王城的气象,各大族在此都有据点,城中鱼龙混杂。
  一路走来,凌歧已经在城中见识了不少奇异的种族,值得一提的是,无论本体多么怪异的种族,示于外人的,却多是人性化的一面。
  比如当你走在路上,可能见到一群长着六只耳朵的怪人,却很难看到一头六耳六鼻的异兽。
  会出现这种情况,当然和什么“人为万灵之长”这种只在特定宇宙才作数、更多是往脸上贴金的话完全无关。
  事实上,人类在大部分宇宙,乃至细化到具体的位面,都是比较弱势的种族。
  不拘多有智慧,人类先天都太弱,即便是万中必有一仙的天人族,如此逆天的精英人种,放到木子星上也要立刻黯然失色,星际联邦的实际情况,由此可见一斑。
  虚空巨兽、天龙、天凤、飓溷,在多元宇宙,有着无数种族,天生就强过人类不知多少倍,这甚至包括了人类赖以自豪的灵性和智慧。
  但凡人类能崛起的位面,那种天生强横的种族,必然也只是传。
  当然,有强就有弱,有弱就有强,多元宇宙,涵盖万千,比人类弱小的种族同样比比皆是,数之不尽。
  此外,即便是那些天生强大的种族,也绝非没有天敌,即便在这个宇宙没有,在另一个宇宙,多半也会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。
  不论如何,人类的相对弱小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
  弱小之所以还会被模仿,只能是因为它们模仿的并非弱者本身!
  在星际联邦,甚至星际联邦所在的宇宙,所正在侵略的宇宙,最强大的种族都只有一个,那就是天族!
  好巧不巧,天族每每显于人前的化身,除了过分完美,其余和弱小的人类,至少在外表上竟有着九成的相似,这才是其它稍次一级的种族争相以人形示人的原因!
  强大的天族,有其特殊的存在方式。事实上祇等居于物质之上,在物质位面并没有具体的形态,只能以化身的方式走动!
  而天族化身,最弱小的也都有着轻松屠仙的实力,一个个都是披着人皮的太古凶兽!
  不死不灭、连化身都强大的让人难以想象的天族,只会被别人捕风捉影的模仿,本身还需要去模仿谁吗?
  它们不需要!
  所以祇化身和人类相似,只能是一个美丽的巧合。
  这对于人类本身,究竟是幸运,还是不幸?
  普人类,一辈子都接触不到天族,根本无所谓幸或不幸。
  对于能接触到星际联邦的那些,特别是有幸被迁徙到木子星上的,号称十大最强纯血人族之一的天人族,那却是最大的不幸。
  如果只是外表相似,还没什么,毕竟天族统治之下,每个种族都在争相模仿这种形态,哪怕一些根本是沐猴而冠。
  可除了外表相似,连族名都如此相近!
  天族、天人族!
  这岂非拉虎皮、扯大旗?
  倘若本就有这个资格,或者有着扛起大旗、伪装成猛虎的实力,那也就算了。
  然而,天人族没有,在那些比冥族还要恐怖的强族面前,根本连纸老虎的架子都撑不起来。
  所以在迁徙到木子星上,彻底扎下根后不久,随着被强族一次次侵略,在一次次大败后,天人族退守到了南泽国的天南郡,就连族名,都被迫改成“蚁族”,自污自保!
  弱小,就是一种罪,特别当它和某个强大,被迫联系在一起之后,更是如此。
  这对于天人族而言,当然是一种耻辱,却也是族群中异常可怕的凝聚力的由来,也是如今天人族极度排外的原因所在。
  最早的时候,天人族可没这么低调,比如今要嚣张得多,冥族那种,都不太放在眼中,当时,天人族也确实有几位天尊强者,兵强马壮,远非如今可比。
  有资格迁徙到木子星上的种族,又有几个不是曾经的位面霸主,有几个不唯我独尊的。
  人人都在效仿人形,这对于凌歧,当然是好事,至少不用想着变化成其他怪物的模样才能浑水摸鱼。
  换成夜叉王神,就算敢去到南罗城,肯定也不会大摇大摆的直接前往郡守府,哪怕最保守的估计,那里都有一位巅峰天仙常年坐镇。
  以夜叉王神本身的伪装水平,那点遮掩,分分钟被人看破,甚至被看穿的都不止本相,还有更多。
  可此时主宰夜叉王神行为的,却是凌歧,是圣人。
  即使被看破,被怀疑,也无所谓。
  在圣人眼中,金仙、天仙、地仙,又有多少差别?大概也只有到了天尊、亚圣这个层次,才能让一般的圣人高看一眼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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