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祭天仪式开启


小说:仙路至尊:我以持久驰名修仙界  作者:披着马甲的羊羊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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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几日,一切无事。
  或许是寒冬已去,春风渐来,晚上入睡经常能听到些许虫鸣声。
  几场春雨飘落,虽然寒风依旧有些许料峭,但是远近的树芽、嫩叶已渐渐开始生发。
  朱曼歌来过几次,叶洋恪守承诺,指点她修行。
  同时,他也听闻朱曼歌的义理社在飞天门诸弟子中闯出了不小的名头,有不少弟子都以加入其中为荣。
  普通的弟子或许不知道,但叶洋自小在飞天门长大,比普通的弟子了解更多不一样的信息。
  宗门中家族、寒族、师徒纠葛甚多。
  百年前,飞天门其实有五大家族,刘家如日中天,三大长老、四大金刚刘家人占据了一半还多,剩余一半中的三分之一基本上都是其党羽,险些将飞天门变为刘家门。
  自此掌门令出不去祖阁,权力范围走不下山门三里地。
  下属家族各自为战,阴奉阳违,险些将飞天门颠覆。
  那也是飞天门历史上最大的内乱,后来第四代掌门合纵连横,引来外援,除掉刘家,飞天门这才勉强维持,而后日渐兴盛。
  所以,叶洋与义理社绝不多做纠缠,每日协助完朱曼歌修行后,其他的事情绝不过问,朱曼歌几次相邀,都被他拒绝了。
  朱家家传一门五锁擒虎枪,与传统枪械不同,在枪尖下五寸处,缀有四个勾镰。
  勾镰较重,不适合女儿家施展,所以朱曼歌到了飞天门后,学了一门冷艳刀法。
  神出鬼没,以速度见长,宛如带刺玫瑰,一刀斩出,对方只顾得欣赏玫瑰盛颜,想要伸手去握,却不曾想早已被扎的鲜血淋漓。
  与朱曼歌喂刀完毕,朱曼歌发丝飞扬,喘着香气,头上大汗淋漓,沾湿了鬓间的发丝。
  这段时间内,在叶洋的帮助下,她进步的速度很快,甚至,她觉得对方的刀术造诣比宗门一些教习还厉害。
  心中暗暗惊呼。
  “这六百灵石花的还真是值了。”
  而且感觉对方好像是个机器一样,每天不间断的修炼刀术,这几日,每和她对练完毕,对方就雷打不动的再次挥舞刀术数千下,之前叶洋也曾告诉她这样的修行法门,每日挥刀五千下。
  但是她一天两天还能坚持,三天四天还可以,一周不到便已经常坚持不下来,再后来又被俗事占据,每日挥刀一千下也不能保障。
  看着对方教导完毕,又在挥刀,一滴滴汗水从那刚硬的身躯,坚毅的脸庞上流下,滴落到胸肌、背腹、以及下腰、裤腿。
  朱曼歌想到两家长辈在儿时的戏言,脸色微微一红。
  “朱师妹,接下来几日,你就不要来了,我们都要为祭天仪式好好做准备。”
  “叶师兄所言甚是,我也是这样想的,在这里祝叶师兄成功开启本命。”
  “也祝师妹心想事成。”
  ……
  冬去春来,又是一季。
  一切无事,只是据宗内消息说。
  最近在飞天门下洛河畔发现了一群野生的驮云马。
  驮云马金角雪蹄,身强力壮,鬃毛飞扬,似踏雪而行,故名驮云。
  除了能跳山跃涧外,低空掠飞之外,头上的金角更能操纵野草灌木,开辟远行道路。
  宗门中驮云马长时间以来,已经没有了多少野性。
  这群野生的驮云马,刚好可以用来纯化族群血脉。
  速度之快就连寻常的武人境修士都追不上。
  拥有了这等机动性的力量,不管是追敌还是逃跑,都是一大助力。
  实际上,宗门之中,早就关注到了这一群马匹的踪迹。
  在第二天上午时,叶洋等人已经埋伏在洛河旁浓密的水草之中,看到了前方的马群。
  这群驮云马大约有七八匹,其中有五六头乃是成年马,剩余的则幼马。
  通体云白相间,鬃毛飞舞,正在水面上奔行,昂首长鸣,如龙似虎,皮毛油光锃亮,极其英骏漂亮。
  王西京单手一挥,听雨天火功挥洒无数星星火光,围住这群驮云马。
  组成了一个包围圈。
  浓郁的火雾云光出现,笼罩天地,遮盖了这马群的踪迹。
  驮云马反映迅速,火雾刚刚出现时,就已经有了反应。
  雄壮的马群忽然被惊动,仰天长嘶,四处奔袭。
  而这个时候,一边的河岸边,忽然出现了几个修士,快速逼近。
  叶洋等人口中发出威吓的声音。
  本来四散的马匹,很快就又被聚拢在了一起。
  他们将这些马匹赶到西方滩涂之上,那里早就被布置好了阵法。
  很快,七八匹驮云马便尽数到了阵法范围之内。
  忽然间,黄雾弥漫,土气翻涌,一道金刚似的墙壁忽然出现。
  地面上忽然间生出了钢铁似的藤蔓,缠绕住马腿,这七八匹马匹,猝不防及之下,很快便倒在了地上,头吐白沫。
  这乃是阵法“小金刚甲木阵”。
  能够迷惑方位,限制前行,那藤蔓是特殊的铁蒺藜种子制成,外裹了金铁。
  方才不惧驮云马的控制。
  见到七八匹驮云马翻倒在地上,众人连忙走上前去。
  “好好,这群驮云马竟然是完整的族群,拥有繁衍的本能。”
  “宗门中还有十几匹马,现如今二三十匹好马在一起,龙气自生,说不定能出现一匹马王,诞生出一头踏云马来。”
  “踏云马迅捷如电,踏云而行,出入云霞,餐云吐雾,远超一般的飞行法器。”
  一道粗糙的男声响起,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,头戴瓜皮帽,叼着一个旱烟。
  这乃是飞天门的弼马执事。
  平日里便主管驮云马的放养、安置。
  此时宗门宝贵的驮云马族群再次添新,一下子增加了七八匹。
  他心中很是兴奋。
  最主要的长久时间以来,飞天门的驮云马相互配种,血脉已经退化。血脉相近,培育困难。
  而今补充了新鲜血脉,就代表着,这些马匹有了重新繁殖的希望和可能。
  此时,在这些马匹被控制住了之后。
  王西京大袖一挥,生出无数清气。
  清气包裹着七八只强壮的马匹,就运往了飞天门中。
  ......
  春分时节,漫天遍野的山坡上已经开满了黄色、红色的野花。
  一场春雨滑过,在竹枝、竹叶上跳动着。
  飞天门十年一遇的祭天仪式,即将到来。
  这日,叶洋一出门,早已看到宗门内干净如洗,布满了红榜、红布褂、红灯笼。
  甚至有些虔诚的人,自三天前就开始斋戒,犹如古时先民祭祀天地那般神圣与庄严。
  上古之时,千万里河山,猛兽横行,人类乃是百族中最弱小的一支,古天子带领百姓猎杀猛兽,献祭上苍,祈福万民,终于人类壮大。
  再后来,宗门演化,成为主流,祭天仪式则由各宗门根据底蕴、实力、水平等,自行决定祭祀时间。
  每次祭祀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妖兽祭品、骨血宝体,所以为了避免负担太重,飞天门将时间定为十年一祭。
  叶洋走进祭祀大殿,这才发现,大殿内已经站满了弟子,在最前方有五个位置,此刻坐了四个。
  正是王东、飞天之虎李霸元、燕青樱三人,除了三人外,尚且还有一个身穿青衫、腰挎宝剑的青年。
  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,身子偏瘦,脸庞棱角分明,一双眼睛明亮,乃是飞天门的“侠三郎”张不二。
  张不二是飞天门最受欢迎的人,因为他勇敢、正义、大公无私,行侠仗义,惩凶除恶,经常为了帮助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。
  但是张不二同时又是和飞天门弟子走的最不近的人,因为只要是人求他,他就会帮忙,所以和谁也不交心,经常被称之为行走的中央凉风,平等的吹过所有人。
  同时他看不惯宗门内许多人以强凌弱,经常仗义直言,为人强出头,得罪了不少人,所以被人称之为“侠三郎。”
  前面五个座位,但是在场弟子百多人,却没有一人走上前去,只坐了四人,显然,层次已经划分了出来。
  “叶师兄,这里。”
  燕青樱看到叶洋,连忙冲他挥挥手,一边的王东露出微微的笑容,看不出其他表情。
  李霸元则是面色有点不好看,哼了一声,张不二则淡淡喊了声“叶师兄。”
  叶洋摆摆手,并不想强出头,参与祭天仪式觉醒本命,大家人人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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