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尝试说服神兽的英雄(6.2k二合一)


小说:型月,成为英灵的我必将登临冠位  作者:感觉记忆错乱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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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午,
  正午的阳光,仿佛是块诱人而又清味纤雅的太妃糖,恍若黏稠多汁的酸梅汤,让人食髓知味。
  大地上万物都烫了金似的,在原来各种颜色的表层,浓浓地染上了一抹橙黄,并且反射出道道炫目的光辉。
  但塔夫马并没有心情享受这份美景,他正看着这只名为格里芬的狮鹫出神。
  想要!
  好想骑它啊!
  一般格里芬的体型通常在3~4米之间,雄性体重约为一吨,雌性则轻一些。
  它们的翅膀翼展可达7到8米,拥有强壮发达的胸肌以支撑飞行。
  格里芬这个种群,具有狮子的躯体和利爪、鹰的头和翅膀,是一种强大的幻想种。
  从现代生物学角度来看,格里芬的特征组合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,但很可惜,他就这么出现了。
  这塔夫马眼前的这只,
  它的眼睛颜色多样,是如海洋一般的冰晶蓝,和塔夫马的眼瞳一样碧蓝纯净。
  棕黄色的毛发像是它的披衣,身体前端姿态类似于鹰,前肢有类似鹰的爪子,肩胛处生长有一对巨大而有力的翅膀。
  它的头部和翅膀的羽毛是一片纯白,喙和脚则是艳丽的金黄,爪子则是幽深的黑色。
  帅啊!
  虽然塔夫马比较恐高,但要是能有一个这样的坐骑,想想就让人激动呢!
  格里芬忽然起飞,掀起了一阵狂风。
  它停在高空盘旋,利用敏锐的视觉和嗅觉来寻找地面上的猎物。
  它那锐利的目光能够发现隐藏在草丛中的小动物,甚至能够察觉到地下的虫子,虽然它对此并不感兴趣。
  忽然,它盯向了塔夫马这边,利用上升气流来降低高度,然后在接近地面时收起翅膀,像一支箭一样俯冲下来。
  犹如一道闪电从天空中划过,它撞向了塔夫马的位置。
  “轰——!”
  巨大的冲击力瞬间崩坏了塔夫马刚才所在的岩石。
  “嘶——好险啊!还好有这副天火锻烧的身体。”
  塔夫马没有躲开,在这几天熟悉了自己的身体之后,他选择硬扛这一击。
  这也未尝没有想要看看自己这副身体极限的意思,但似乎格里芬的这一击不太够格啊。
  不过话说回来,这种冲击之下,他不会死,甚至都没有受伤,但真的很疼啊。
  格里芬的冲击下,扬起了一阵烟雾,待这烟雾散去之后,露出了格里芬那高昂的身姿。
  “唔——!”格里芬高昂地抬头,痛快地呻吟着。
  它健壮的身躯傲然挺立,漆黑的爪子死死地摁住脚下的黑马。
  这只黑马是塔夫马专门用来引诱格里芬的,因为从雅典娜那里得来的情报看,它平时就吃这些马类的动物和幻想种,不像其他格里芬那样喜欢吃人。
  但它的锐利目光打破了塔夫马的计划。
  对食物极其敏感的格里芬,察觉到了危机,在飞上高空后,一眼就看到了躲在岩石后的这只黑马和塔夫马。
  话说,他突然想起一件事,这种只存在于幻想之中的神兽,玩的都这么花吗?
  传说,格里芬在和它的食物马交尾之后,会生下一种原本不存在的生物,名叫骏鹰,也就是阿斯托尔福的坐骑。
  (前面作者自己搞错了,因为我看的翻译有问题,阿斯托尔福的羁绊礼装【非世间所存之幻马】,是格里芬的后代,已经修改了,这里提一嘴。)
  居然真的有生物会和自己的食物做。。。
  就像猫和老鼠,灰太狼和美羊羊,两种敌对生物跨物种的结合,堪称奇迹啊!
  其实塔夫马更喜欢骏鹰来着,因为它的诞生本身就代表着一种奇迹,和塔夫马很搭配啊。
  况且,骏鹰和狮鹫一样,拥有闪电般的速度。在FGO宝具的设定里面,骏鹰就具有“次元跳跃”的能力,可以瞬间消失,逃避世间任何形式的观测。
  这个能力主要是来源于骏鹰被赋予“非世间所存”的设定,所以在骏鹰消失的那段时间,确实是可以相当于抹去自身的存在。
  总之大概就是“短暂的无敌”?
  而且骏鹰的性格也是非常温顺呢,不像眼前的狮鹫兽格里芬,一点都不可爱!
  “唔——”格里芬不屑地看向塔夫马,冰晶蓝的瞳孔,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亮。
  它轻轻地举起爪子,后后狠狠地朝着黑马挥去,血液狂飙,只是瞬间,这只黑马就断绝了生机,躺在地上抽搐着。
  这是它在向塔夫马这个渺小的人类示威。
  “唔吱——!”
  嗯?听不懂啊?说人话可以不?
  塔夫马满脸愁容,望着警惕的格里芬,他也不敢妄然靠前,要是它跑了,自己追不上啊!
  “唔啊——!”格里芬见塔夫马没什么动作,于是又用爪子不停地拍打地面,好像在表达什么。
  嗯?这是在驱赶他吗?
  毕竟雅典娜曾经说过,这家伙不太喜欢吃人类,反而更喜欢吃马儿。
  应该是误以为塔夫马会和它争夺猎物,但是看到塔夫马受了它的一击还没事儿,也就收敛了凶性,警惕地看着塔夫马。
  这只格里芬从小在奥林匹斯圣山长大,是见过神明的。
  在它看来,这种人形生命都挺强大的。只是初生牛犊不怕虎,对神明没什么敬畏之心。
  不过,也因为这只格里芬现在还太年轻,傻傻地分不清人类和神明。
  所以实际上它不吃人,也跟格里芬不太敢有关系。
  看着想要将他赶走的格里芬,塔夫马有点扫兴。
  不妙啊,要是现在走了,就前功尽弃了。
  不过英雄嘛,就是要打败不可能和创造奇迹!
  他决定再争取争取。
  “嗯,那个,格里芬啊,你身为幻想种,能说话不?”塔夫马试图交流。
  “唔?唔——”格里芬听完之后歪了歪头,眨着那双冰蓝色的眼睛,盯着塔芙马看了很久,然后才摇了摇头。
  它很不解,以前它在山上遇到的人型生命体(神明),不是都能理解它说什么的吗?怎么这個就不行了?
  “不是,喂!什么嘛,我还以为有多厉害呢!你人话都不会说,你算什么幻想种?”塔夫马听完以后,忍不住吐槽到。
  然后,
  听完以后的格里芬哪里受得了这种气,一爪子拍飞了黑马,一个跳跃,马上跳到了塔夫马身前,愤怒地张口:
  “唔啊——!唔——吱!”
  然后它用一根爪子指了指着塔夫马,随后将这根爪子立起来,往左右摇了摇。
  同时它摇了摇头,轻蔑地抬起了头,随后扭过头去,再也不去看他。
  这一下塔夫马看懂了,格里芬这是在说他不行。
  嗯,看来它也是有些智商的,而且能和他跑来理论的话,机会很大啊。。。
  那么,
  “哈哈哈,格里芬,我原本是想来和你交朋友的。但我没想到,
  身为幻想种的你也不过如此,真是太让我失望了!”塔夫马突然笑到,然后摆了摆手,言语之间充满着对格里芬的不屑一顾,转身就走。
  “唔——”
  格里芬又跟上了塔夫马,放慢了速度,紧跟在他的身旁,然后唧唧歪歪地说了一堆塔夫马听不懂的。
  “听不懂啊?果然只是个杂鱼格里芬啊,还是去找其他格里芬吧,我可是要和最优秀的格里芬做朋友的。”
  塔夫马故意掏了掏耳朵,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,当着格里芬的面拒绝他。
  格里芬听完之后,不知道为什么更加激动了,用它那漆黑的爪子指着它自己,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堆。
  然后格里芬围绕着塔夫马飞了起来,不断地展示着自己的翅膀和利爪,就一个好像在给皇帝献媚的妃子?
  很好,单纯的格里芬啊,果然是一只偷偷跑下来的孩子,一点小小的激将法都受不了。
  上钩了就跑不掉了哦!还是那句话,他可是很坏的啊!
  “咦?格里芬,你什么意思啊?
  嗯?你该不会是想说,你才是最优秀的格里芬吧?”塔夫马“惊讶”地着格里芬。
  “唔啊——!”格里芬高昂地叫了一声,昂首挺胸,摆出了一个自认为很迷人的造型,然后用前爪拍了拍自己的胸脯。
  果然是很年轻,难怪雅典娜说自己能骗走它了。
  “我可不信!我还说我是人类最伟大的英雄呢!你觉得你信吗?”他轻蔑地说道。
  “唔啊——!”于是,格里芬像是要证明自己似的,震翼高飞,像一道闪电一样遨游在天际,转瞬间消失不见。
  “!不是,跑了?这么不经说的?这是跑了吗?”塔夫马有点懵,这,这不对吧?
  不应该按剧本来吗?你给我搞这一出。
  就在塔夫马都准备放弃的时候,又是一阵疾风袭来,扬起了阵阵灰尘,吹得塔夫马闭上了眼。
  良久,他才睁眼看清了来人,正是格里芬。
  健壮的它两只前爪里,各有一只马儿,嘴里还叼着一条死去的雪豹。
  它将这三头猎物扔在了塔夫马面前,再次炫耀地展示起了自己的“肌肉”。
  “不!行!哦!”塔夫马一字一句地说道。
  然后格里芬围绕着塔夫马周围,唔吱唔吱地叫了起来,仿佛是在问他,自己应该怎么证明?
  就这样晾了格里芬一会儿之后,终于格里芬垂头丧气地低下了头。
  看到时机成熟,塔夫马才缓缓说道。
  “格里芬,你知道吗?人类之中有一种伟大的存在,他们叫做英雄。”
  “唔?”那双冰蓝的眸子满是不解。
  “对,英雄!他就相当于是伱们格里芬当中,非常非常优秀的存在!”
  “唔唔!”格里芬指了指自己,然后高傲地抬头。
  “诶!不是哦!如果人类想要成为英雄的话,除了自己要非常优秀以外,还要把自己的名声传出去!”
  “唔?”
  “因为只有把自己的名声传出去了,才能让更多人知道你是一个优秀的存在!
  难道你不想告诉其他格里芬甚至是其他生物?你是世界上最最最优秀的格里芬吗?”塔夫马此刻像极了童话里的恶魔,一点一点地诱惑着它。
  可怜的格里芬,第一次步入“社会”,就遇到了他这种人,话说塔夫马这算不算是雇佣童工了?
  应该不算吧?这幻想种都多少岁了?那就可以,没问题了!
  “唔啊!唔啊!”格里芬兴奋地点头,然后用期盼的眼光望向了塔夫马,示意他赶紧说下去。
  “而想要把自己的名声传出去的话,最快的方法就是跟在那些已经出了名的人身边!”
  “唔?”格里芬狐疑地看着塔夫马,它大大的脑袋搞不懂这是为什么?
  “你想啊,既然这些有名的人有名的话,那么他们是不是很有名呢?”
  “唔~?呜呜~”格里芬用爪子挠了挠头,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冒出来了?
  “既然他们都很有名了,那就代表着会他们被别人关注到啊!
  那么这样在思考下去,他身边的人也会不会被关注到呢?答案是会的,你说是不是这个理?”
  “唔!”格里芬听不懂,但直觉告诉他,点头就是了,它很相信自己的直觉。
  “那么,告诉我,格里芬啊!你想要出名吗?你想要让世人都知道,你是最优秀的格里芬吗?”塔夫马拍了拍它的翅膀,与它对视,认真地问道。
  “唔!”格里芬重重地点头了。
  “那么,格里芬,就成为我的同伴吧!”
  终于,图穷匕见,塔夫马扯了一大堆,终于把格里芬绕进来了。
  “唔?”
  “因为我在人类之中还是挺有名的,跟着我,你也会出名哦!”
  “唔啊?”
  “同伴嘛,就是好朋友。平时我们互帮互助,具体来说就是,如果需要赶路的话就由你背着我走!如果我们遇到了敌人,我们要并肩作战!
  不过关于食宿问题,你要自己解决。毕竟我们是好朋友嘛,关于这种小问题,你就不要麻烦朋友了!”
  塔夫马和格里芬聊了这么久,也终于能能简单地理解一些它的意思了,虽然一些复杂的语言还是听不懂,比如,
  “唔啊——!”格里芬突然跳到了十步开外(左右各迈一脚为一步)。
  格里芬现在突然清醒了,果然这个人类是冲着它来的,以前妈妈经常说人类是一种贪婪的生物。
  不仅仅会抢走它们守护的财宝,还妄图驯服它们,把它们当做低贱的畜生。
  它现在很生气了。
  “喂喂喂!格里芬,我可不想跟你打!对了,你是怎么回事?”塔夫马举起长弓戒备着。
  “唔——!”格里芬长嗷一声,用力拍打着地面。
  战斗吗?
  “既然这样的话,那就没办法,那打一架吧,格里芬!
  对了,格里芬,我们谁逃跑谁是胆小鬼!”
  “唔吱——!”
  于是,
  在经历了一番友好的交流之后,
  塔夫马轻轻地为格里芬敷上,师兄阿斯克勒庇俄斯曾经送给他的草药。
  “呜呜~嗷~”格里芬痛苦地叫出来声,它能感觉到自己的脑袋上长了一个大包。
  可恶的人类!
  果然不能和这些人形生命体作对!打不过。。。
  呜呜~能不能轻点啊?你!为什么我不会说人话啊?难道是我不够努力吗?
  塔夫马怜惜地望向了这可怜的傻孩子,居然敢和刀枪不入的他较量,真是没谁了。
  这傻孩子以前都没见过人类,茫茫人海之中偏偏遇到了他,真惨。
  但不得不说,不愧是作为蛇之使者和太阳神之子、未来的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,他制作的草药,效果确实棒。
  转眼之间,格里芬头上的包就开始消肿了。
  但,
  “唔啊啊啊——”格里芬哭出了声,有时候孩子的崩溃也在一瞬间,等你到了孩子这个年纪就懂了。(玩笑)
  妈妈啊!
  它再也不出来了!
  从前,妈妈也没跟它说过山下这么恐怖啊!
  等回去以后它一定按时睡觉,按时回家,绝不调皮捣蛋,还要举报它爸爸沾花惹草!
  妈妈啊,快救救它吧!
  “诶——你怎么哭了啊,娃啊,别哭了,只是被揍一顿,又死不了,以你的体质和我师兄的药,最多也就是疼上一疼,还能挨我好几顿打呢。”塔夫马赶紧安慰道。
  但显然他没有什么照顾孩子的经历,于是格里芬哭得更伤心了。
  突然塔夫马想到了什么,赶紧从背包里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东西,他将里面的东西全倒了出来。
  格里芬不然被什么东西闪住了眼睛,然后止住了哭声,它呆住了。
  !
  好,,好多!好多的黄金!
  它被迷住了!
  格里芬,是财富的象征,它们守护着奥林匹斯圣山的财宝,也有传说它们是在为宙斯服务。
  但无论哪种传说,都证明一件事,它们和财富息息相关。
  格里芬与黄金的传说曾经在欧亚草原地区广泛传播,甚至在华夏先秦时期的西域地区也有所流传。
  这个传说最初是由一个名叫阿利斯铁阿斯的希腊诗人带到欧洲的。
  后来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在他的著作《历史》中,转述这位希腊诗人的长诗《独目人》中的记载,曾多次提到看守黄金“半狮半鹰”的怪兽格里芬,以及经常与之发生冲突的独目人部落。
  阿利斯铁阿斯《独目人》中记载,独目人——阿里马斯普人,人口众多,勇悍善战,畜牧发达,羊马成群。
  他们毛发散乱,面貌奇特,只在前额当中长着一只眼,故名“独目人”。他们经常与看守黄金的格里芬战斗,以争夺黄金。
  既然“有翼狮身鹰头”神兽格里芬看守的是黄金,则必然与黄金有联系。
  而今天XJ境内的阿尔泰山,在华夏古代文献里被称为“金山”。
  阿尔泰山之所以被称为金山,是因为这里自古以来就盛产黄金。
  古希腊文献记载的与“有翼狮身鹰头”神兽格里芬争斗的“独目人”,与华夏的古代文献的记载正相吻合。
  《山海经》和《淮南子》中都记载了在极北之地有“一目国”,“一目国”即“独目人”。
  在现代历史学中,“格里芬”和“独目人”的传说,反映了当时活动在阿尔泰山地区的两个部落之间的冲突。
  但是在型月世界里,正是由于幻想种的存在,才让这两片地区产生了联系。
  所以“金山”指的是奥林匹斯圣山,也指阿尔泰山。
  作为守护黄金的种群,看见这么多的黄金,它的心早就系在了上面。
  这些黄金是利用赫拉的权能“捡到”的一批财宝,不过塔夫马没有将这个权能动用得太狠。
 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,财富的总量是不变的,他的财富增加了,那么谁的财富减少了呢?
  这也能从侧面说明王母娘娘说的真对,神仙动情,三界不宁。要是财神爷爱上了谁,将钱全部给一个人的话。。。。(反正作者君第一个不答应)
  他没有拒绝赫拉的这份权能,这是他凭本事拿来的,为什么不能用?只是心中的某些坚守,让他知道节制。
  懂得遏制自己的欲望,才是英雄所为。但他没有放弃这份力量的使用,因为他是一个人,而不是圣人。
  格里芬盯着这些黄金,冰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。
  它感兴趣的东西只有两样,马儿,财宝,只不过现在的话还有一样名声!
  “唔——”
  格里芬思考了好久,将这些宝石揽在怀中,一点也没有还给塔夫马的意思。
  “怎么样,不哭了吧!对啦,格里芬啊!如果你跟着我的话,说不定,隔三差五就能获得黄金哦!”塔夫马慢慢说道。
  “唔!”格里芬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  不过,
  格里芬马上又摇了摇头。
  “怎么?你是不愿意吗?”塔夫马疑惑地问到。
  这一次格里芬马上摇头。
  “那么你为什么一会儿点头,一会儿摇头啊?”
  格里芬想了很久,但不知道怎么表达,急着用爪子直挠头。
  “塔夫马呀,格里芬这孩子,是想让你亲自驯服他。”温柔地声音响起,笑了很久的雅典娜终于现出了身,摸着格里芬的头,对塔夫马说。
  “这傻孩子想要看看你到底有没有资格,和它一起在天空翱翔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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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ps:这两章就合一起发了,三更变成两更,今天的字数一共是八千字。
  因为今天下班下的太晚了,我九点半才下班,回到家已经很晚了,今晚就暂时不加更,留到明天一起发。
  明天,首先是正常的三更,签约成功的一更,有两位老哥投了月票很是感动,于是再加两更。
  也就是明天六更。
  哦,对了,还有打赏,这个留到后面吧,七更强度还是太高了,六更的话还勉强可以。
  今天太忙了,但该加更的,我都会记下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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