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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默的论述,让林镇平和林文卿都陷入了沉思,可以说感触受益良多,一个半生商海沉浮,一个在历练中也长了不少见识,一点拨,就透过过往经验、经历、眼界等,自己瞧出很多门门道道来。
等回过神来,再次看向林默之时,林文卿眼神中多了几分敬服,或者说敬畏可能更准确,一时间给林默介绍情况,姿态都多了几分向大老板汇报的既视感。
不过介绍让林默暂时制止了,道:“我再顺道提点儿题外话,林家的生意想在国外站稳脚跟,甚至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林家财产、生意等的安全,那都不是一件轻巧的事儿。
所以为了立足,尽可能保障财产、生意这些安全,林家必须掌握一些足够有用的东西,以此为倚仗和谈条件的筹码,而最符合这个条件的,就是技术、科研、专利等这些,林家在未来的核心,也是以这些为中心进行布局,我之前有提及过,现在再更细致谈一下。
以专利保障的技术、发明、科研体系,是欧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及保障自身利益的底层规则,既然是底层规则,就不可能轻易便肆无忌惮去侵犯、破坏,我们可以利用这个规则来保障自身利益。”
林默停顿了下,林文卿抓住机会开口道:“洋人应该不会这么守规矩吧?尤其林家现在的体量可不小,要想以此保障这份利益,至少要有等同价值的这些东西,但这么大的利益又肯定会引来很多人的觊觎,想让他们守规矩不触碰,怕是不容易啊?”
林默点头,笑道:“你能这么想,非常好!对他们就不该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,甚至任何事儿,都要以最坏的情况去揣度考量。
但没有这些,他们照样会觊觎你的钱财、生意,就像他们贪婪的往外侵略殖民一样,只不过钱多觊觎的是大势力、大资本,钱少觊觎的是那些鸡鸣狗盗之徒。
只有足够的实力足够的资本,你才会有更多应对手段,很明显,与钱相比,这些东西更有价值,也比钱更加稀缺珍贵,是更好的谈判筹码和资本,所以林家才要将一部分甚至大部钱财转换成这些东西。
至于破坏规则,规则促进了科学技术发展不假,但同时也是先行者保障既得利益的规则,除非你在这上面真正威胁到对方,而且威胁到的不是一个人一家公司,至少也要是一个重要行业甚至整个国家。
这个咱们就别做美梦了,林家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个程度,而且真的威胁到了,他们也不大可能彻底打破此规则。
因为做为先行者,其手上握有的方方面面的专利、技术这些,那可是一个巨量数目,涉及利益更是天文数字,破坏规则就等于砸所有人饭碗,也包括其内部那些既得利益者们,他们都不可能容忍接受。
当然了,上面这些描述的,是彻底的破坏规则,通常至少是国家层面动手或默许他人动手的洗劫行为,这是我们所无法抗衡的,所以我们要利用各种规则,拉高其这么做的成本,以此保障自身利益,相较抢钱,抢这些的成本更大。
至于个人、公司、势力团伙这类,只专门针对林家的抢夺行为,这种事大概率会发生,而且以林家外人身份,政府大概率会漠视并冷眼旁观甚至偏帮对方,但这属于竞争、对抗的范畴,也是需要手上这些筹码发挥作用的时候。
像是林家握有某个产业、行业很多价值不低的技术、专利,甚至是某样某几样核心关键技术,然后与某家或某些公司合作,威胁损害了另一些人利益,这些人联合纠集起来,想要搞倒或逼迫林家出让这些技术专利之类。
这个时候,跟林家合作的公司你不能冷眼旁观吧?毕竟他们明面是奔林家来,但实质上还不是想要抢你的生意,打击打压你。
如果合作方无动于衷,甚至也想把你搞了,那就结束合作,终止技术、专利这些授权,直接转头找搞事那些人合作,还可以只与一部人合作,以利相诱,从内部进行分化瓦解。
毕竟林家妥协退让甚至真的垮了,这些东西也不见得会落到他们手里,都得到了也不见能竞争过别人,还不如跟林家合作,用这些来限制其他公司企业发展,还不行,还可以引入外部想插足这个行业的势力进来。
反正林家手握这些东西,只要不是彻底打破相关规则,就意味着持有了限制、打压竞争者的武器,其中的利益,会引来敌人贪婪者,也会引来想要吃到其中利益的合作者,构成既维护自身利益,也连带维护保护了林家利益的利益链。
除去上述情况,林家亲自投资经营的行业,可以拿这些技术、专利等做为筹码,同行业内规模靠前的企业、公司合作。
互相授权技术、专利这些,甚至互相持股联合在一块儿,构成利益联盟,以几家的技术、专利等为砖,搭建技术、专利的壁垒,也可以叫城墙,把自已围起保护起来,以此排斥后来者或想插足其中的外部势力,进而共同谋取技术这些带来的超额利润。
当然了,这么搞,肯定也会让人想从林家这里打开突破口,进而插足进去,相应林家可以同时介入更多行业,与更多人绑定利益,让想对林家下手的人,付出远比插足那个行业更多利益。”
林默仔细阐述一番,这个问题很关键,林默也担心林家这边哪里领会错了,导致最后出问题。
林文卿想了想,继续开口询问道:“但按最后的方式去做,肯定也会引来更多的敌人对手,而且政府那边是不可能过多倾向于我们,甚至我们发展到一定程度,还会迎来防备、打压甚至出手打击,专利这些办法并不能解决这点,反而可能加重这点。”
林默点头,道:“这些也都没说错,但有利益就有争斗,你想得到利益,就别想着一团和气的就将钱挣了,必然是要承担下对应风险的。
先说前一个问题,你插足获取的利益越多,敌人对手自然是越多了,而且还会越强,我知道你的担心,是怕他们勾连在一块共同针对我们,但我想问,你是想对上一股强大的、利益统一的敌人?还是一堆利益诉求各不相同的敌人?
很明显,一伙心思、利益各异的人,明显是更容易对付的!当然了,也可能会是同时招来两者,但凑在一起的那群人,利益就跟大势力一致?就会同对方联手来针对林家?甚至可能他们敢不敢让林家倒下都另说。
能在林家发展到这程度,打上林家主意的大势力,他们就能对抗得了?林家倒下,他们可能连吃点残羹剩饭都轮不上,而侵吞了林家的大势力,立马就成了其新敌人。
情况很可能演变成,撵走一头老虎,结果放进来一支庞大狮群,狮群跟林家可不一样,林家总归是外来的,方方面面行事,所需顾忌掣肘处颇多,但狮群大概率是其内部之人,可没有林家那么多顾忌掣肘的。
所谓内部人、自己人,其实才是威胁最大的,林家可能只是让他们半死不活,利益、生意受损而已罢了,但狮群却可能将他们吃得骨头碴子都不剩,那时候到底该帮谁都要打个问号。
毕竟林家还找人合作、相互联合,甚至于敌视方,林家可能还要留着他们,至少不会自己下死手,既避免把事做太绝,给林家引来麻烦,毕竟我们身份终究是外人,同时又是用他们制衡合作者,毕竟没了敌人,合作者还会全意合作吗?
这些策略总结起来,其实就是尽量避免林家赤胳膊亲自下场,林家下场必定更吃亏,而是让利益勾连的那些内部人,甚至只是暂时有了共同敌人的人顶在前面,然后尽量维护这种关系的平衡,其实某种程度上,林家充当的角色与以前的孙善明很类似,都是利用自己人内部的龌龊龃龉,然后在内部相争与交锋中谋利。”
说到这里,林默不免有点儿唏嘘,孙善明这类人能存在,并非没有原因啊!若不加以强力控制,这些事肯定也会在林家一次次发生。
对外能接受甚至自己提议用这种手段,但不代表林默接受在内部发生这种事,至少在某些方面,林默想尽可能避免这种事,不说不发生不出现,至少不能任其蔓延开,甚至出现出现苗头就打。
“当然了,林家所用的手段肯定不止这些,其他就不多赘述了,握有的筹码、资本,也肯定不止技术、专利这些,只是这些价值高、更有用,所以需要以其为核心进行各种布局、谋划。
至于你所提及的后一个问题,这几乎是无解的,除去用各种手段避免这种情况出现,那就是狡兔三窟、鸡蛋不放一个篮子里,只将那些地方视为一个谋取利益的所在,容不下、呆不下去了,那就拍拍屁股走人。
那里不是家,也不会是家,在那边谋划布局,不过是为了利益,林家的资金,直接投进那边的,也只是其中一部分,其他的会用做其他布局谋划。
对专利这些的布局,也确实可能更早、更快引起对方警惕打压,甚至绕过专利这些,用其他手段方式对林家下手,但还是那句话,这些东西价值高,哪怕如此也值得去布局。
这东西除了是高价值筹码外,也具备一定的全球通用、通行性,专利基本可以同时在各个国家、地区进行申请,只要确保专利这些的归属还在林家手上,那就意味着林家最核心的资产、筹码等并没有损失。
相比较可能会被直接抄没、扣押、洗劫的钱财、股权等,以及搬不走的工厂、土地这类固定资产,这些可要保值安全太多了。
而且底层规则就是底层规则,知识产权保护,底层逻辑就是保护创新创造,促进创新创造,随人类社会发展,维护规则的力量,反而会愈发强大难以动摇,他们可能会侵权可能会无视,但只为针对林家便嘴一张宣布林家手上这些东西无效是不大可能的。
只要未变无效,那便能拿着这些东西重新找其他人合作,没人愿意合作,那我卖出或授权呢?总不能还没人要吧?只要不公开否认规则,这其中就依旧包含巨大价值。
总会有人动心的,甚至可能就是他们自己内部人,毕竟林家出局了,就又该到他们内斗的时候了,这可会是重要筹码,所以林家总归会有变现途径,至少保有挽回一部分损失的机会。”
等回过神来,再次看向林默之时,林文卿眼神中多了几分敬服,或者说敬畏可能更准确,一时间给林默介绍情况,姿态都多了几分向大老板汇报的既视感。
不过介绍让林默暂时制止了,道:“我再顺道提点儿题外话,林家的生意想在国外站稳脚跟,甚至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林家财产、生意等的安全,那都不是一件轻巧的事儿。
所以为了立足,尽可能保障财产、生意这些安全,林家必须掌握一些足够有用的东西,以此为倚仗和谈条件的筹码,而最符合这个条件的,就是技术、科研、专利等这些,林家在未来的核心,也是以这些为中心进行布局,我之前有提及过,现在再更细致谈一下。
以专利保障的技术、发明、科研体系,是欧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及保障自身利益的底层规则,既然是底层规则,就不可能轻易便肆无忌惮去侵犯、破坏,我们可以利用这个规则来保障自身利益。”
林默停顿了下,林文卿抓住机会开口道:“洋人应该不会这么守规矩吧?尤其林家现在的体量可不小,要想以此保障这份利益,至少要有等同价值的这些东西,但这么大的利益又肯定会引来很多人的觊觎,想让他们守规矩不触碰,怕是不容易啊?”
林默点头,笑道:“你能这么想,非常好!对他们就不该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,甚至任何事儿,都要以最坏的情况去揣度考量。
但没有这些,他们照样会觊觎你的钱财、生意,就像他们贪婪的往外侵略殖民一样,只不过钱多觊觎的是大势力、大资本,钱少觊觎的是那些鸡鸣狗盗之徒。
只有足够的实力足够的资本,你才会有更多应对手段,很明显,与钱相比,这些东西更有价值,也比钱更加稀缺珍贵,是更好的谈判筹码和资本,所以林家才要将一部分甚至大部钱财转换成这些东西。
至于破坏规则,规则促进了科学技术发展不假,但同时也是先行者保障既得利益的规则,除非你在这上面真正威胁到对方,而且威胁到的不是一个人一家公司,至少也要是一个重要行业甚至整个国家。
这个咱们就别做美梦了,林家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个程度,而且真的威胁到了,他们也不大可能彻底打破此规则。
因为做为先行者,其手上握有的方方面面的专利、技术这些,那可是一个巨量数目,涉及利益更是天文数字,破坏规则就等于砸所有人饭碗,也包括其内部那些既得利益者们,他们都不可能容忍接受。
当然了,上面这些描述的,是彻底的破坏规则,通常至少是国家层面动手或默许他人动手的洗劫行为,这是我们所无法抗衡的,所以我们要利用各种规则,拉高其这么做的成本,以此保障自身利益,相较抢钱,抢这些的成本更大。
至于个人、公司、势力团伙这类,只专门针对林家的抢夺行为,这种事大概率会发生,而且以林家外人身份,政府大概率会漠视并冷眼旁观甚至偏帮对方,但这属于竞争、对抗的范畴,也是需要手上这些筹码发挥作用的时候。
像是林家握有某个产业、行业很多价值不低的技术、专利,甚至是某样某几样核心关键技术,然后与某家或某些公司合作,威胁损害了另一些人利益,这些人联合纠集起来,想要搞倒或逼迫林家出让这些技术专利之类。
这个时候,跟林家合作的公司你不能冷眼旁观吧?毕竟他们明面是奔林家来,但实质上还不是想要抢你的生意,打击打压你。
如果合作方无动于衷,甚至也想把你搞了,那就结束合作,终止技术、专利这些授权,直接转头找搞事那些人合作,还可以只与一部人合作,以利相诱,从内部进行分化瓦解。
毕竟林家妥协退让甚至真的垮了,这些东西也不见得会落到他们手里,都得到了也不见能竞争过别人,还不如跟林家合作,用这些来限制其他公司企业发展,还不行,还可以引入外部想插足这个行业的势力进来。
反正林家手握这些东西,只要不是彻底打破相关规则,就意味着持有了限制、打压竞争者的武器,其中的利益,会引来敌人贪婪者,也会引来想要吃到其中利益的合作者,构成既维护自身利益,也连带维护保护了林家利益的利益链。
除去上述情况,林家亲自投资经营的行业,可以拿这些技术、专利等做为筹码,同行业内规模靠前的企业、公司合作。
互相授权技术、专利这些,甚至互相持股联合在一块儿,构成利益联盟,以几家的技术、专利等为砖,搭建技术、专利的壁垒,也可以叫城墙,把自已围起保护起来,以此排斥后来者或想插足其中的外部势力,进而共同谋取技术这些带来的超额利润。
当然了,这么搞,肯定也会让人想从林家这里打开突破口,进而插足进去,相应林家可以同时介入更多行业,与更多人绑定利益,让想对林家下手的人,付出远比插足那个行业更多利益。”
林默仔细阐述一番,这个问题很关键,林默也担心林家这边哪里领会错了,导致最后出问题。
林文卿想了想,继续开口询问道:“但按最后的方式去做,肯定也会引来更多的敌人对手,而且政府那边是不可能过多倾向于我们,甚至我们发展到一定程度,还会迎来防备、打压甚至出手打击,专利这些办法并不能解决这点,反而可能加重这点。”
林默点头,道:“这些也都没说错,但有利益就有争斗,你想得到利益,就别想着一团和气的就将钱挣了,必然是要承担下对应风险的。
先说前一个问题,你插足获取的利益越多,敌人对手自然是越多了,而且还会越强,我知道你的担心,是怕他们勾连在一块共同针对我们,但我想问,你是想对上一股强大的、利益统一的敌人?还是一堆利益诉求各不相同的敌人?
很明显,一伙心思、利益各异的人,明显是更容易对付的!当然了,也可能会是同时招来两者,但凑在一起的那群人,利益就跟大势力一致?就会同对方联手来针对林家?甚至可能他们敢不敢让林家倒下都另说。
能在林家发展到这程度,打上林家主意的大势力,他们就能对抗得了?林家倒下,他们可能连吃点残羹剩饭都轮不上,而侵吞了林家的大势力,立马就成了其新敌人。
情况很可能演变成,撵走一头老虎,结果放进来一支庞大狮群,狮群跟林家可不一样,林家总归是外来的,方方面面行事,所需顾忌掣肘处颇多,但狮群大概率是其内部之人,可没有林家那么多顾忌掣肘的。
所谓内部人、自己人,其实才是威胁最大的,林家可能只是让他们半死不活,利益、生意受损而已罢了,但狮群却可能将他们吃得骨头碴子都不剩,那时候到底该帮谁都要打个问号。
毕竟林家还找人合作、相互联合,甚至于敌视方,林家可能还要留着他们,至少不会自己下死手,既避免把事做太绝,给林家引来麻烦,毕竟我们身份终究是外人,同时又是用他们制衡合作者,毕竟没了敌人,合作者还会全意合作吗?
这些策略总结起来,其实就是尽量避免林家赤胳膊亲自下场,林家下场必定更吃亏,而是让利益勾连的那些内部人,甚至只是暂时有了共同敌人的人顶在前面,然后尽量维护这种关系的平衡,其实某种程度上,林家充当的角色与以前的孙善明很类似,都是利用自己人内部的龌龊龃龉,然后在内部相争与交锋中谋利。”
说到这里,林默不免有点儿唏嘘,孙善明这类人能存在,并非没有原因啊!若不加以强力控制,这些事肯定也会在林家一次次发生。
对外能接受甚至自己提议用这种手段,但不代表林默接受在内部发生这种事,至少在某些方面,林默想尽可能避免这种事,不说不发生不出现,至少不能任其蔓延开,甚至出现出现苗头就打。
“当然了,林家所用的手段肯定不止这些,其他就不多赘述了,握有的筹码、资本,也肯定不止技术、专利这些,只是这些价值高、更有用,所以需要以其为核心进行各种布局、谋划。
至于你所提及的后一个问题,这几乎是无解的,除去用各种手段避免这种情况出现,那就是狡兔三窟、鸡蛋不放一个篮子里,只将那些地方视为一个谋取利益的所在,容不下、呆不下去了,那就拍拍屁股走人。
那里不是家,也不会是家,在那边谋划布局,不过是为了利益,林家的资金,直接投进那边的,也只是其中一部分,其他的会用做其他布局谋划。
对专利这些的布局,也确实可能更早、更快引起对方警惕打压,甚至绕过专利这些,用其他手段方式对林家下手,但还是那句话,这些东西价值高,哪怕如此也值得去布局。
这东西除了是高价值筹码外,也具备一定的全球通用、通行性,专利基本可以同时在各个国家、地区进行申请,只要确保专利这些的归属还在林家手上,那就意味着林家最核心的资产、筹码等并没有损失。
相比较可能会被直接抄没、扣押、洗劫的钱财、股权等,以及搬不走的工厂、土地这类固定资产,这些可要保值安全太多了。
而且底层规则就是底层规则,知识产权保护,底层逻辑就是保护创新创造,促进创新创造,随人类社会发展,维护规则的力量,反而会愈发强大难以动摇,他们可能会侵权可能会无视,但只为针对林家便嘴一张宣布林家手上这些东西无效是不大可能的。
只要未变无效,那便能拿着这些东西重新找其他人合作,没人愿意合作,那我卖出或授权呢?总不能还没人要吧?只要不公开否认规则,这其中就依旧包含巨大价值。
总会有人动心的,甚至可能就是他们自己内部人,毕竟林家出局了,就又该到他们内斗的时候了,这可会是重要筹码,所以林家总归会有变现途径,至少保有挽回一部分损失的机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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