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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九八章 史密斯的秘密
大厅里一帮围成一团嘘寒问暖的富商们声音杂乱,加上玻璃苍穹上的雨点敲打声,闹得桌上几人都没有听清电话里说了些什么,竟然会让林子闲如此勃然大怒。夏秋夫妇和李明诚倒是没走,叶公子被打伤了,他们不可能不管。
停车场,小刀一钻进副驾驶室,刚发动车子的林子闲皱眉道:“你跟来干什么?”
“也许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。”小刀讪笑道。其实帮忙也不是最主要的,他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,想要跟去看看。
林子闲略一思索,目前还不知道史密斯到底发生了事,但是能把史密斯给逼得来到华夏来找自己,恐怕事情不简单,带上小刀这个地头蛇在身边,说不定真有用处。
等乔韵他们来到停车场时,只看到车尾灯急速拐了出去。几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只好分道扬镳各自回家。
雨夜滴滴答答,路上行人稀少,林子闲驾车缓缓驶入了一座公园内,刚拐过一个弯,车灯立刻照射到了一个蹲在电话亭下的孤寂人影。
淫雨霏霏,已经将那人浑身上下的衣服给湿透,连衣帽罩着脑袋,双手扣在一起放在嘴边,埋个脑袋一动不动,有车灯照着自己,他也没有任何动作。
林子闲车一停,对小刀说道:“你就在车里。”自己打开车门走了过去。
小刀勾下墨镜,一脸好奇地打量,想看看蹲那的到底是什么人。
林子闲顶着飘落的雨点大步走到那人身边,那人松开双手,也缓缓站了起来,正是史密斯。
“跟我走,我们找个地方说话。”林子闲话刚出口,史密斯突然一拳挥出,速度极快,当场将毫无戒备的林子闲给打了个措手不及,‘砰’的一声,摔倒在一旁的积水里面。
“操!
他现在深思的是史密斯形容的那些能放电的高科技武器,利用电能当武器并不稀奇,关键是能不通过媒介定向攻击指定的人,就像魔法师能操控霹雳闪电一样,那就非常不简单了。
这种东西想想都恐怖,用科学逻辑来推算的话,林子闲还想不出谁的速度能快过闪电,怪不得能将史密斯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落荒而逃,连他都是头次听说还有这种鬼东西,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。
林子闲微微叹了口气,那位老伙计人已经死了,悲伤已经没有了意义,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他报仇。既然从史密斯嘴里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线索,那现在只能把那神秘的高科技武器当做突破方向了。
然而现在还有件让他更头疼的事情,林子闲呲了呲牙道:“你的意思是说,你已经暴露了你‘血族’的身份?”
“是的,不激化‘血族’的力量,我根本无法从他们手中逃出来。如果不是暴露了身份,我也不会来麻烦你。你说过,如果有需要,让我来华夏找你。”史密斯淡淡说道。
“你这朋友真够意思,有困难第一个就想到了我。”林子闲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可谓是一个脑袋两个大。
如果这家伙是纯粹意义上的‘血族’中人也还罢了,毕竟背后还有强大的血族撑腰,倒也没什么好怕的。可这家伙被称为血族中觉醒的‘血祖’,生于黑暗,却不惧怕光明,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样,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行走。
他的异常被血族发现后,立刻震惊了整个血族,被血族长老会尊称为‘血族’中的圣灵,在整个血族中拥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。但是那帮血族头头们也不是白把史密斯当祖宗一样供着,习惯了权力的人,谁会没事搞个小祖宗出来供奉,若是没好处的话,早就把史密斯给宰了。
之所以好吃好喝的当大爷一样养着史密斯,最终目的是要史密斯为整个血族献身()。说白了,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学研究,今天抽点血,明天抽点骨髓,没事扫描扫描,需要的时候还切点肉下来。
那帮血族头头们都想解开史密斯在阳光下行走的秘密,如果能破解这个谜团,让血族都能在阳光下行走,那对整个血族来说,意义简直太重大了。
史密斯又不是白痴,那种非人的生活简直像噩梦一样糟糕,终于有一天,他趁机逃了出来,再也不做那狗屁圣灵了。
血族自然不会放过他,一直在到处寻找他。于是史密斯成了黑暗的弃徒。
而代表光明的全世界最庞大组织——基督教教廷,千百年来一直以铲除血族为己任,一旦知道史密斯是血族,肯定也不会放过史密斯,何况史密斯对血族有那么重大的意义,自然更不会放过。
史密斯原本是一个同时得到了黑暗和光明之神眷顾的人,是个幸运的人。可是上天的眷顾反而让他同时成为了黑暗和光明的弃徒,黑暗和光明都容不下他,因为他是个异类。
试想为了这么个人,竟然要同时得罪血族和教廷两个庞大的势力,林子闲想想都头皮发麻,这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事情。
但是有些时候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,也许用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‘鬼’来形容更合适。
因为某一年的某一天,史密斯竟然发扬雷锋精神救了‘蜂后’一命,于是林子闲和他成了朋友。曾经还为了他和血族干过一架,不过侥幸没有暴露自己身份,否则血族不会放过他。
也就是那一次,他知道了史密斯的身份。带着一身的伤,侥幸把史密斯给救了出来后,才把他安排在了米勒身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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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厅里一帮围成一团嘘寒问暖的富商们声音杂乱,加上玻璃苍穹上的雨点敲打声,闹得桌上几人都没有听清电话里说了些什么,竟然会让林子闲如此勃然大怒。夏秋夫妇和李明诚倒是没走,叶公子被打伤了,他们不可能不管。
停车场,小刀一钻进副驾驶室,刚发动车子的林子闲皱眉道:“你跟来干什么?”
“也许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。”小刀讪笑道。其实帮忙也不是最主要的,他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,想要跟去看看。
林子闲略一思索,目前还不知道史密斯到底发生了事,但是能把史密斯给逼得来到华夏来找自己,恐怕事情不简单,带上小刀这个地头蛇在身边,说不定真有用处。
等乔韵他们来到停车场时,只看到车尾灯急速拐了出去。几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只好分道扬镳各自回家。
雨夜滴滴答答,路上行人稀少,林子闲驾车缓缓驶入了一座公园内,刚拐过一个弯,车灯立刻照射到了一个蹲在电话亭下的孤寂人影。
淫雨霏霏,已经将那人浑身上下的衣服给湿透,连衣帽罩着脑袋,双手扣在一起放在嘴边,埋个脑袋一动不动,有车灯照着自己,他也没有任何动作。
林子闲车一停,对小刀说道:“你就在车里。”自己打开车门走了过去。
小刀勾下墨镜,一脸好奇地打量,想看看蹲那的到底是什么人。
林子闲顶着飘落的雨点大步走到那人身边,那人松开双手,也缓缓站了起来,正是史密斯。
“跟我走,我们找个地方说话。”林子闲话刚出口,史密斯突然一拳挥出,速度极快,当场将毫无戒备的林子闲给打了个措手不及,‘砰’的一声,摔倒在一旁的积水里面。
“操!
他现在深思的是史密斯形容的那些能放电的高科技武器,利用电能当武器并不稀奇,关键是能不通过媒介定向攻击指定的人,就像魔法师能操控霹雳闪电一样,那就非常不简单了。
这种东西想想都恐怖,用科学逻辑来推算的话,林子闲还想不出谁的速度能快过闪电,怪不得能将史密斯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落荒而逃,连他都是头次听说还有这种鬼东西,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。
林子闲微微叹了口气,那位老伙计人已经死了,悲伤已经没有了意义,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他报仇。既然从史密斯嘴里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线索,那现在只能把那神秘的高科技武器当做突破方向了。
然而现在还有件让他更头疼的事情,林子闲呲了呲牙道:“你的意思是说,你已经暴露了你‘血族’的身份?”
“是的,不激化‘血族’的力量,我根本无法从他们手中逃出来。如果不是暴露了身份,我也不会来麻烦你。你说过,如果有需要,让我来华夏找你。”史密斯淡淡说道。
“你这朋友真够意思,有困难第一个就想到了我。”林子闲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可谓是一个脑袋两个大。
如果这家伙是纯粹意义上的‘血族’中人也还罢了,毕竟背后还有强大的血族撑腰,倒也没什么好怕的。可这家伙被称为血族中觉醒的‘血祖’,生于黑暗,却不惧怕光明,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样,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行走。
他的异常被血族发现后,立刻震惊了整个血族,被血族长老会尊称为‘血族’中的圣灵,在整个血族中拥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。但是那帮血族头头们也不是白把史密斯当祖宗一样供着,习惯了权力的人,谁会没事搞个小祖宗出来供奉,若是没好处的话,早就把史密斯给宰了。
之所以好吃好喝的当大爷一样养着史密斯,最终目的是要史密斯为整个血族献身()。说白了,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学研究,今天抽点血,明天抽点骨髓,没事扫描扫描,需要的时候还切点肉下来。
那帮血族头头们都想解开史密斯在阳光下行走的秘密,如果能破解这个谜团,让血族都能在阳光下行走,那对整个血族来说,意义简直太重大了。
史密斯又不是白痴,那种非人的生活简直像噩梦一样糟糕,终于有一天,他趁机逃了出来,再也不做那狗屁圣灵了。
血族自然不会放过他,一直在到处寻找他。于是史密斯成了黑暗的弃徒。
而代表光明的全世界最庞大组织——基督教教廷,千百年来一直以铲除血族为己任,一旦知道史密斯是血族,肯定也不会放过史密斯,何况史密斯对血族有那么重大的意义,自然更不会放过。
史密斯原本是一个同时得到了黑暗和光明之神眷顾的人,是个幸运的人。可是上天的眷顾反而让他同时成为了黑暗和光明的弃徒,黑暗和光明都容不下他,因为他是个异类。
试想为了这么个人,竟然要同时得罪血族和教廷两个庞大的势力,林子闲想想都头皮发麻,这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事情。
但是有些时候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,也许用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‘鬼’来形容更合适。
因为某一年的某一天,史密斯竟然发扬雷锋精神救了‘蜂后’一命,于是林子闲和他成了朋友。曾经还为了他和血族干过一架,不过侥幸没有暴露自己身份,否则血族不会放过他。
也就是那一次,他知道了史密斯的身份。带着一身的伤,侥幸把史密斯给救了出来后,才把他安排在了米勒身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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